【推荐】承包合同汇总八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合同 篇1甲方:威宁县赵山村小华砂石建材厂
乙方:
自20xx年7月16日赵宗勇与曹华签订《砂石建材厂合作协议》以来,因双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分歧较大,经双方协商同意现砂石厂由赵宗勇全权承包经营,曹华除主合同的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及协调矿区内村民关系只负责矿区内的村民关系,不协调矿区外所发生的一切矛盾及生产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曹华不再参加与砂石厂的生产经营及人员管理,经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从20xx年2月10日起小华砂石厂由赵宗勇全权承包经营,砂石厂产量大小和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与曹华无关,无论砂石厂产量大小,赵宗勇每月付曹华承包费十万零壹仟元(¥101000.00元)整,从20xx年2月10日起赵宗勇开始支付曹华承包费,从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10日,赵宗勇每月的月底按时支付曹华每月8万承包费,若不按时支付,赵宗勇小华砂石厂的股份归曹华所有,剩余的每月2万1仟元共二拾伍万二仟元(252000.00元)在20xx年春节放假前全部支付给曹华,如不支付余款,赵宗勇小华砂石厂的所有股份全部归于曹华所有。
二、承包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及保险费用
和安全事故责任均由赵宗勇全权负责,一切责任与曹华无关,曹华不负任何责任,但如因矿山资源国土部门要收取5万元以上税费或罚款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三、赵宗勇在小华砂石建材厂现有设备和有效矿区生产经营,不能擅自改变增加设备,若有改变视为赵宗勇违约,并承担违约金和相应责任,现砂石厂设备五零产车两台,斗山一台,柳公一台,三一(215)挖掘机一台,倒料车三台(归余黎明所有),千风转一台(电机40千瓦),1214的锤破机一台(电机160千瓦),88打砂机一台(电机90千瓦),变压器两台(共300千瓦),小空压机一台(电机15千瓦)。
四、承包期一年为一周期,时间从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2月10日,在此期间双方不得反悔,若曹华反悔曹华负责赔偿赵宗勇违约金50万,如赵宗勇违约,其名下的小华砂石厂的股份归曹华所有,以此为依据送法院裁决,在承包期间,赵宗勇按时支付曹华承包费及按时交纳应交税费的前提下,曹华不得擅自责令砂石厂停工停产,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曹华承担。
五、砂石厂所需的炸材由赵宗勇审批、保管、发放、使用,并全权负责,但前一段时间曹华有协助赵宗勇完成审批炸材相关手续,如因炸材原因造成砂石厂停工停产,赵宗勇不付曹华承包费,砂石厂因炸材原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也由赵宗勇全权负责。如因政府机关原因所造成的缺
炸材导致砂石厂无法生产,赵宗勇不付曹华承包费。
六、砂石厂所有证照由曹华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由赵宗勇提前支付,如赵宗勇不提前支付费用造成砂石厂停产,属于赵宗勇违约,承包资金赵宗勇照样付给曹华,若因政府政策或砂石厂证照不齐等原因导致砂石厂不能生产,赵宗勇不付曹华承包费用。
七、砂石厂所产生废料归陈和平,和余黎明协商处理。
八、为了双方利益,望大家精诚合作,相互配合。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税务筹划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既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又要为企业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EPC工程总承包方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式。
一、合理签订合同,提供支持文件
(一)合理分解设计、采购和安装合同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从事EPC工程总承包时,由于合同区分为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不可避免地遇到混合销售的情形。
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增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务收入征收营业税:第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第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增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针对上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长期从事EPC总承包项目,应办理相关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这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实务工作中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分别适用营业税或增值税中5%、17%和3%税率的不同情况,在同甲方签订总包合同时,企业原则上应将合同额向适用低税率的设计和建筑安装部分倾斜。但是,在采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能够抵扣的情况下,客户也希望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设备采购部分价格尽量提高,以便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这需要企业同甲方友好协商,尽量达成一致并区分不同项目签订合同。为便于理解,举例如下:
[例1]20xx年初,甲公司与某钢铁公司签订了一台连铸机的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额为2 000万元。其中,设计部分为100万元,设备部分为1 80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100万元。假设甲公司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项目施工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为3%。为简化计算,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另外假设该项目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了相关结算手续c甲公司外购材料设备成本为1 300万元且均能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合同条款下.甲公司应承担的相关税费计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一:
1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800÷1.17×17%:261.54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0×17%:221.00万元
实际应交增值税= 261.54 - 221.00= 40 54万元
2应交营业税
(1)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 100×5%:5.00万元
(2)建筑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100×3%:3.00万元
实际应交营业税= 5.00+3.00:8.00万元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40.54+8)×7%:3.40万元
(2)应交教育费附加=(40.54 +8)×3%:1.46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40+ 1.46:4.86万元
……此处隐藏13558个字……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9.7 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条 投保责任划分
10.1 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0.2 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一条 承包人保证事项
11.1 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11.2 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11.3 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11.4 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11.5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11.6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11.7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11.8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11.9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1.10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1.11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11.12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2.2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12.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
12.4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12.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12.6出现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20.9、20.11、
12.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
12.7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30日的;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30日(含30日)以上的。
12.8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30日的。
12.9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
12.10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30日。
12.11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服务出现中断,甲方未按约履行租赁场所维修,甲方在60日内不能给予修正并赔偿的。
12.12其它因甲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在60日内不能结束该种违约状态。
12.13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担保解除以前,作为被担保人的一方不得适用本合同任何条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暂时停业善后处理
13.1 合同租赁届满180天前,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是否续约。租赁期满承包人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负有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90日内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和商品撤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产权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转让该部分资产,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优先购买权。除本合同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修无偿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毁坏,发包人、产权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发包人的设备,除正常报废、损耗和折旧外,承包人应如数归还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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