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样本

时间:2025-07-29 05:02:22
劳动合同样本(合集)

劳动合同样本(合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样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样本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双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解除劳动关系及经济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 年月日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工资结算至解除劳动关系日。

2、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计: 元作为经济补偿。

3、乙方应于年 月 日前与用人单位办理好移交手续,同时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因泄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乙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履行时的权利义务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即行终止,并无任何不了事宜,确认对工作期间的.薪资及相关费用已结清并无任何异议。双方对协议解决劳动关系程序及结果均无任何异议,保证不再提出任何仲裁和诉讼请求。

5、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样本2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 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自年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为:。

2、乙方应当按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应当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障。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在乙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甲方应当按月支付基本工资给乙方,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

2、社会保险按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3、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应当按月支付基本工资。

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2、乙方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工作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程和职业道德。

3、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即行终止。

七、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协调一致,本合同可终止(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1)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员工手册》有关条款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4)求职时对甲方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证明的;(5)被劳动收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达成一致的;(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整理期间歌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定裁减人员的;(5)四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不能就岗位达成一致意见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四方不得解除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1)试用期内;(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劳动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卖给金和经济损失。

2、如乙方成为甲方高层管理人员和掌握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解除本合同,未按体合同约定提前通知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本人当年两个月工资。

3、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按《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规定给予补偿。

4、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企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

1、凡涉及甲方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资料和技术均属保密范围,其具体内容有:(1)甲方的生产技术资料;(2)甲方的供销计划,营销网络、政策;(3)甲方的管理制度、办法;(4)甲方掌握的市场信息;(5)甲方的财务资料;(5)其他甲方明确需要保密的内容。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各项条款,严守秘密,如有违反,甲方将立即给予乙方除名处理,并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风险金,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履行如下保密义务:(1)在家人、亲戚、朋友的交谈和通信、通电中,不涉及甲方秘密;(2)在公共场所不得谈论甲方秘密;(3)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携带保密资料出公司;(4)不得打听本人职责以外的公司秘密;(5)对已经泄密可可能泄密公司秘密的人和事,要立即予以纠正或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6)借阅和查询秘密资料,要经过有关负责人批准,用后及时归还。(7)妥病况保存秘密资料,不得随意摆放, ……此处隐藏14662个字……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和依据。签订劳动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的前提和关键。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给以后的劳动用工埋下隐患。本文将通过分析劳动合同签订时的四大法律风险,以期为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消除隐患提供建议,从而为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避免劳动纠纷打下基础。

不按照法定形式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不按法定形式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明确权利义务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只有以书面的形式固化,企业的主张才能被予以支持和认定,发生争议时企业也才能更容易举证,使纠纷能够顺利解决。在实践中,企业一定要避免陷入这种误区,即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规避法律的规定,自由处置员工的录用与辞退,而且还可以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费,即便员工去告,也会因缺乏证据而不了了之。其实不然,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的凭证包括:(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

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而且这一通知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很难因此免除相应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后,企业仍然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且相关责任人还要接受处罚。

另外,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还面临着补偿金风险。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论何时将其辞退,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以及严重违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等解除条款,及时辞退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员工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按法定时间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外,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就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二款规定,应在新法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需要特别提醒企业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能规避法律风险,还会增加法律风险。具体而言,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将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第一,支付双倍劳动报酬的风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规

定了更为严格的制约措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个1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护的风险。劳动合同维护的是劳资双方的利益,也是对双方的法律约束。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对企业更加不利。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不受约束,随时可以走人,这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高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形成企业文化都是致命的,对企业成长与发展更是不利。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尤其需要用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是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企业通过劳动合同(包括专项协议)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约束比较有效,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的,也只有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或者签订专项的培训协议,才可以预防和控制劳动者提前离职,防止给企业带来损失。

第三,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企业一定不要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此外,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也早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同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企业还要注意防止被认定为变相收取押金、保证金的行为。比如,试用期内扣发工资,待转正后再补发的行为,就很容易被认定为以扣发工资的形式变相收取保证金。

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签订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企业将得不偿失。《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绝不可以收取押金、扣押证件,否则不但会面临行政罚款、赔偿劳动者损失等法律风险,还将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签订一份明确完整、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企业来说都很重要。如果劳动合同不合法合理,其导致的风险就是劳动合同的效力风险,即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可以被撤销。因此,劳动合同签订中的风险防范首先要防范其效力风险。

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具体来说,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体不适格。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员工是否有相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比如,一般情况下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年满16岁;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岁。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不具备相应的签约资格,就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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