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工作方案范文集锦6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作方案 篇1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1、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以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伤亡事故为重点,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保持稳定。
2、总体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全面压缩一般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公司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三、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 为了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严格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管理 做到持证上岗,证件合法有效,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重点是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车安全常识,紧急情况处理,危化品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行车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三)加强危险品车辆技术状况管理 严格要求驾驶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查落到实处。对车辆转向、制动系统、灯光、轮胎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行驶。同时我公司还安排专人负责,提前30日通知车辆按期审验和二维,严防超期,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的良好。 (四) 做好设备重点检查,细化排查治理。我们组织对重点部位、重点线路、重点设施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了大排查,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记录,做好台账登记整理,制订措施,跟踪消除隐患。重点做好停车场,车辆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
(五) 做好节日值班,预防突发事件。我们高度重视节日值班保卫工作,公司领导全天各主要岗位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大了节日的安全管理巡查力度,检查人员及时做好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巡视,确保出故障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保障节日行车安全,通过公司上下共同努力,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无事故。
(六)强化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 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24小时监控车辆运行动态,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及时提醒和纠正,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有效减少了违规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广泛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 为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我公司充分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运输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印发传单、悬挂条幅等形式,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同时,我公司还利用短信平台每月向驾驶人员编发2条以上安全信息,特别是雨、雪、雾、风等恶劣天气,及时发布预警,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安全行车。对省内外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因分析等信息也及时进行发布,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八)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我公司针对不同危化品车辆编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预案演练,既锻炼了队伍,教育了员工,又提高了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为公司的平安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工作方案 篇2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自6月15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时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覆盖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冶金等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
1.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和落实;
3.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制定计划;
4.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5.企业是否按规定落实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6.企业采矿现场是否按开采方案开采及运输道路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7.企业的供配电系统和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好;
8.企业安全标准化是否达标以及达标后是否按标准规范运行等。
(二)危险化学品: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各岗位操作人员。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是否严格落实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管理制度。
5。夏季安全生产防范 ……此处隐藏7430个字……对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重大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我局,我局在上报县政府的同时,抄报县安委办。
工作方案 篇6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甘肃灾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维修管理办法》、《甘肃省震后受灾农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补助办法》和《甘南州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总体安排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群众自建为主,国家补助和社会帮扶为辅的原则。受灾农户
是重建维修住房的主体。要广泛发动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开展对口援建、邻里互助、帮工帮料,动员全社会力量帮助受灾农户重建住房。
2、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步扶持原则。重建维修补助资金优先安排受灾严重的县乡村,兼顾一般灾区,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确定补助对象;优先安排无房户、优抚对象、特困户和遇难者家庭、伤残者家庭等政策照顾对象。坚持先民房后公房,先整村(组)后散户,先重灾后轻灾,先重建后维修,先基本房后辅助房。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的原则。参照灾后重建农牧村住房建设的指导模式和设计样板,选择重建方式。要充分考虑受灾群众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本着节约、实用、适度超前和安全的原则,合理分配资金,坚持量力而行。要确保灾区群众住房建设规模和面积达到户均三间的最低标准。
4、坚持明确责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重建维修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政府,乡、村负责组织实施,动员群众建立住宅建设互助组开展重建维修。县(市)政府要成立农户住房重建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协调有关困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重建维修进度和质量。
5、坚持严格管理项目资金、控制国家补助标准的原则。群众住房建设要以乡为单位制定重建和维修方案,以自然村为单位确定住房建设的户数和补助资金计划,实行县级初审,州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州上依据各县(市)重建和维修方案,下达投资计划。民政部门和有关县(市)依据州上下达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计划,组织施工和验收。从严控制国家补助标准,不准超过政策范围和标准进行补助,全州实行统一的补助标准和口径。
6、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农村居民房屋受损情况由受灾户申报,村委会组织群众逐户调查核实和评议,公示灾评结果。重建维修资金补助政策、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及对农户的补助数额向群众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审计监察部门监督。州、县民政部门接受的所有捐款(除个别有特定指向的捐款外)和州县财政配套资金,纳入重建资金范围,统一划归州县教育系统,全部用于全州教育事业的恢复重建项目。
二、资金来源
1、中央补助的农村受灾居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接受的各类捐赠资金,组织部门接受的特殊党费中补助甘南用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
2、省、州财政预算安排的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和调剂资金;县级财政配套的用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
3、地方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接受的各类捐赠资金;组织部门接受的特殊党费。
4、州级整合的部分扶贫、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
5、对口支援地区援建资金中用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
6、震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7、其他渠道筹集的指定用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
三、补助范围
本办法确定的政策适用于甘南州地震灾区因灾损毁的农牧村住房重建维修。安排补助资金的范围是:
1、农牧民住房因地震倒塌、局部倒塌或严重破坏无维修价值造成无房的农户,列入重建补助范围。
2、原村庄因地震原因已经不适合居住,需要异地搬迁或整村搬迁的农户,无论其房屋破坏程度如何,全部列入重建补助范围。
3、农牧民住房因地震造成一般损坏(部分承重构件有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破坏严重)的农户,按不超过三间列入维修补助范围。
4、对于地震前老人和成年子女、成年兄弟共同居住的家庭,原则上以震前户口登记为准,不得分家多算户数。
5、对长期不居住的房屋,因灾损毁的;有新房而住旧房,旧房因灾损毁的;家里可住人的房屋达到或超过三间的;因灾损坏的独立厨房、牲畜棚圈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等,不列入补助范围。
四、补助标准
1、对倒塌和严重受损的农牧民住房需要重建的,每户均按三间补助。凡享受重建补助的农户,户均补助2万元。每户必须新建三间住房,有条件的可以增加间数。
2、对一般损坏的农牧民住房需要维修,均按不超过三间补助,户均补助3000元。
3、根据我州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建设成本高的实际,适当提高高山和半高山区的重建和维修补助标准。重建和维修标准提高10%,重建户均增加补助20xx元,维修户均增加300元。
4、对政府补助后,按三间房建设仍有困难的,经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乡镇政府审核确认,在每户贷款不超
过3万元的额度内,给予3年的财政贴息。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5、适当提高优抚对象(革命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特殊困难家庭(五保户、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单亲母亲家庭、残疾人家庭)、地震中遇难和伤残人员的家庭,均提高10%的补助。五保户的住房重建维修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集中供养或分散安置的方式。
五、资金拨付和监督
1、州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各县(市)上报的重建维修方案,原则同意后下达建设规模和补助资金计划。财政部门依据上述方案和计划,将资金拨付各县(市),由各县(市)包干使用。落实住房重建维修补助后有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异地重建村庄和其他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
2、按照《甘南州震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办法》规定,灾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统一纳入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逐级拨付,分期预拨。州财政在不影响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资金筹措的情况,分批拨付到位。
3、重建维修资金的管理、拨付严格按照《甘南州震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办法》执行,补助政策、补助标准、补助数额要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审计监察部门监督。州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审计部门每半年审计一次,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规范、有效使用。凡是发现违规问题,州上将停止拨付该县的项目资金,问题纠正后再恢复正常拨款。凡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州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县(市)制定的有关震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补助方面的办法,同本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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